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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是企业立身之本

文章来源:中国质量报 | 发表时间:2020/8/4 9:14:50 | 点击率:

□胡立彪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各地均有不少企业因迟缴税费等问题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使这些企业的经营活动难以正常开展。针对这种情况,许多地方积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机制,采取更弹性、更合理的信用修复机制,对那些情节轻微或未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纳税信用失信行为,给出相应的修复条件,让其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修复信用。比如广州市,截至5月底,市场监管部门对超过11000家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进行了信用修复。

当前,在改善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改革的背景下,对市场主体通过纠正失信行为等方式开展信用修复,有利于鼓励和引导市场主体增强诚信意识,实现信用等级提升,擦亮企业诚信经营的“金字招牌”。

信用修复机制的建立和启用,正反映出社会对“诚信”二字的重视。

“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人无信不立,企业和企业家更是如此。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发布的《2019中国企业家成长与发展专题调查报告》显示,在当代企业家精神所呈现的诸多新特征中,“诚信”最受企业家重视:14.6%的企业经营者认为诚信最能反映当前时期企业家精神的内涵,而“敬业”(13.1%)、“创新”(11.3%)、“奉献”(8.2%)等,则依次排在后面。“诚信”位居第一,表明企业精神中的诚信维度重要性不断提升。

在市场语境中,逐利是所有企业的生存本性,也具有其合理性。然而,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逐利行为必须设立道德前提,更何况,在法治建设不断完善的今天,法律为企业逐利设置了共同的规则。人们看到,失去了正确逐利原则的企业,不断上演唯利是图的活剧,最终都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并成为彰显法律威严和道德审判力量的新佐证。而无数的教训,也一次次提高了诚信这道道德考题的分值,让它成为企业市场生存中必须承受之重。

表面看来,企业在市场中的常态表现是竞争,是与对手展开不间断的拼杀,所谓商场如战场,而浓烈的硝烟似乎很难透射出道德的身影。这当然是一种错觉,因为企业间的对抗,只是其生存的一种手段,或者说是一种表现形式,最终目的在于赢得消费者,因为消费者才是企业获取市场生存力量的唯一源泉。了解了这一点,企业家应明白,即使商场依然如战场,但最大的“敌人”已不再是竞争对手,而是自己。能不能战胜自我,就要看企业家的道德修养如何了。所谓“惟贤惟德,能服于人”,企业只有讲道德、守诚信,才会有良好的信誉,才能赢得市场和消费者的信赖,进而给企业带来长远利益,使企业立于不败之地。

法治意识、契约精神、守约观念是现代经济活动的重要意识规范,也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的重要要求。由于种种原因,一些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还存在不少不讲诚信甚至违规违法的现象。对于这些企业应该怎么办?在消费者“用脚投票”之前,还需要发挥信用机制的作用。对突出的诚信缺失问题,既要抓紧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又要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使人不敢失信、不能失信。对见利忘义、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让败德违法者受到惩治、付出代价。

促进经济爬坡过坎,企业家精神不可或缺,诚信守法作为企业家精神的基础内核,尤其重要。激发市场蕴藏的活力,助力我国经济“疫”后进一步回暖复苏,为“六稳”“六保”提供更多保障,需要企业家把诚信守法作为企业的基本行为准则,做诚信守法的表率,增强企业内在活力和创造力,为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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