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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懂小标识背后的大道理

文章来源:中国质量报 | 发表时间:2020/8/10 9:36:56 | 点击率:

□胡立彪

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在官网公布《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办法》就保健食品、转基因食品、乳品、食品添加剂等人们关注较多的食品领域的标识管理提出许多新规范,以使我国食品标识管理依据更具完整性、统一性、系统性、权威性,推动食品行业市场规范发展,更好地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所谓食品标识,即通常所说的食品标签、说明书,涵盖了食品法规、卫生、营养、警示等内容,是反映食品安全卫生质量状况的载体,也是食品安全质量控制的一项重要保障措施。对于消费者而言,食品标识是其获取食品相关信息最简便、最重要的途径,也是其决定是否购买该产品的第一信息源。因此,食品标识与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直接相关,是其权益的载体及维护权益的有效手段。对于生产经营者而言,基于食品标识所具有的信息载体及消费者权益实现的功能,它就成为一种诚信宣示和责任承诺。

食品安全无小事。就食品标识的作用而言,可以说“小小标识,事关重大”。不过,就目前情况看,社会上有许多人对待食品标识还是以“小”视之,尚未建立起“大”概念。北京互联网法院不久前发布的一份通报显示,在该院受理的因网购食品、保健品等引起的网络购物合同纠纷、网络购物产品质量纠纷中,有53%的案件涉及标签标识问题。这反映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方向和重点,也释放出这样的信息:不管是生产经营者还是消费者,都存在对商品标签标识的重要性认知不足的问题。

事实上,我国关于标签标识的现行法律法规并不少,《产品质量法》《广告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中,都有对标签标识的具体规定条款,对违反标签标识条款行为的处罚也做出了相应规定。照理说,既然我国关于标签标识的法律法规已经有非常细化的规定,生产经营者照章办事应该不算难,但为什么现实中总有一些生产经营者犯糊涂、出问题呢?答案并不难找:很多情况下,他们不是犯糊涂,而是装糊涂。

人们注意到,现在越来越多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都喜欢在自家产品外包装上标注“零添加”“无添加”等字样,以此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和青睐。然而,在业内人士看来,这是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耍小聪明。近些年,因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或使用非法添加物而导致的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加之一些媒体报道事件缺乏科学性,致使本来安全合法的食品添加剂被不断“妖魔化”,背负恶名。事实上,食品添加剂是现代食品工业的重要支撑。可以说,没有食品添加剂,就没有现代食品工业。只要严格按照国家法规标准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就是安全的,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但许多消费者受到误导,并不愿去认真了解食品添加剂到底为何物,只是人云亦云地接受了“添加剂不是好东西”的观念。而一些生产经营者抓住消费者这种心态,在进行产品宣传时以“零添加”“无添加”为卖点进行忽悠。

企业在标识上写不清厂名地址、生产日期、注意事项等重要信息,却把“零添加”之类标榜自家“优点”的信息搞得字体又大、位置又显眼,这不是装糊涂是什么?企业商家在对待标识问题上,但凡内容有增改删换,或者搞什么花活创意,一定是向着于己有利的方向去的。看出了这个“利”字,所有关于标签标识的乱象,就一点也不觉得乱了。正是看清了企业商家内藏的猫腻,《办法》特别明确了10项“不得标注”的食品标识内容,其中就包括“对于食品中不含有或者未使用的物质,不得以‘不添加’‘零添加’‘不含有’或类似字样强调不含有或者未使用”。这样的规定,不仅有助于规范和约束企业的生产和经营行为,还能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荀子云:“规矩诚设矣,则不可欺以方圆。”意在告诫世人,一旦有了规矩标准,就千万不能破坏它们,搞欺骗。《办法》就标识问题立下诸多规矩,即发出诫示:小小标识,内有大道理,在标识问题上,不碰触法律标准底线是个最低要求。当然,要求一切以逐利为目的的企业商家从道德自律的角度为消费者着想,这是不现实的,必须发挥法律的外在约束力量。所以,要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加强市场监管,让“标识虽小,事关重大”的逻辑,通过法律之镜清晰地呈示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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